卫生部、海关总署关于加强进口药品监督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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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海关总署关于加强进口药品监督管理的通知

卫生部 海关总署


卫生部、海关总署关于加强进口药品监督管理的通知
卫生部、海关总署



近年来,随着对外开放政策的实行,进口药品与日俱增,但药品质量却有所下降,以次充优,以伪冒真现象时有发生。有些进货单位不按规定向口岸药品检验所报验或在未取得检验合格准予进口使用的情况下,擅自调拨、销售、使用,以致群众用药不能保证安全有效,使国家经济蒙受
损失。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加强进口药品(包括药材)的质量监督检验和管理,特做如下通知:
一、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凡进口的药品(包括药材)必须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授权的口岸药品检验所(北京、天津、上海、广州、大连、青岛、武汉市及广东、福建省)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准进口。如不报验,擅自进口调拨、销售,则按《药品管理法》第十章的
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依法处理。
二、海关及口岸药品检验所,要加强对进口药品的监督检验工作,严格把关。进口药品到达口岸后,收货单位必须向就近口岸药品检验所报验,海关凭口岸药品检验所盖有“已接受报验”字样的报验单放行。
口岸药品检验所,在接到报验后,及时进行抽样检验,发出检验报告书,检验合格的方准调拨使用。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卫生部进口只供军内使用的药品,由总后勤部卫生部药品检验所负责检验,出具检验报告书。



198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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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确立有限合伙制度的必要性

作者:黑龙江省北安市人民法院赵光法庭 刘成江 王素杰

摘 要
有限合伙制度源于英美法系,它是指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共同组成的合伙组织,在经济活动中发挥着灵活高效的作用。为了使我国在发展高新科技企业、风险投资领域适用有限合伙制度,更好地为社会主义服务。有必要对有限合伙进行探讨,本文即从有限合伙的概述、有限合伙价值的分析、并且将有限合伙与其他组织比较及我国确立有限合伙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我国建立有限合伙制度的立法构想这五个方面对有限合伙进行了肤浅的分析。
我国确立有限合伙制度有利于完善我国的法律体系,有利于鼓励投资并促进资金的优化配置,有利于实现两种合伙企业形式的优势互补,有利于解决我国风险投资企业、民营中小企业、国有中小企业、以及保险金、社保基金投资中的问题。因此,我国在当前确立有限合伙制度是相当必要的。



关键词:有限合伙;普通合伙;有限责任合伙 公司


Abstract
Limitedly forms a partnership the system source in the British and American legal system, it refers to the partnership which is composed together by the ordinary partner and the limited partner, is playing the nimble highly effective role in the economic activity. In order to cause our country at the development enterprise, the venture capital domain to be suitable limitedly forms a partnership the system, serves well for the socialism. It is necessary to limitedly to form a partnership to carry on the discussion,This article namely from the outline which limitedly will form a partnership, limitedly forms a partnership the value analysis, and limitedly forms a partnership the necessity and the feasibility, our country which will establish with other organization comparisons and our country limitedly forms a partnership establishes limitedly forms a partnership the system legislation to devise these five aspects to limitedly formed a partnership to carry on the superficial analysis.
Our country establishes limitedly forms a partnership the system to be advantageous in consummating our country the legal framework, is advantageous invests and promotes the fund optimized disposition in the encouragement, is advantageous in realizing two kind of partnership enterprise.s form superiority supplementarily, is advantageous in solving our country venture capital enterprise, the privately operated small and medium-sized enterprise, the state-owned small and medium-sized enterprise, as well as the insurance money, society guarantees in the fund investment the question. Therefore, our country limitedly forms a partnership in the current establishment the system is quite essential.











Key word : Limited partershiper General partershiper Limited liability partershiper Company


目 录
摘要
关键词
Abstract
一、 有限合伙概述
(一)有限合伙起源
(二)有限合伙概念
(三)有限合伙特征
二、有限合伙与其他经济组织之比较
(一)有限合伙与普通合伙的比较
(二)有限合伙与公司比较
三、有限合伙价值分析
(一)有限合伙的法律价值分析
(二)有限合伙的经济价值分析
四、我国确立有限合伙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一)确立我国有限合伙制度的必要性
(二)确立我国有限合伙制度的可行性
五、建立我国有限合伙制度的构想
(一)立法模式的选择
(二)具体立法内容的若干建议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密切接触者判定标准和处理原则(试行)

卫生部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密切接触者判定标准和处理原则(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公 告



2003年 第11号



为评估感染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危险程度,及时采取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疫情的蔓延,我部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密切接触者判定标准和处理原则(试行)》,现予以公布。

一、判定标准

(一)密切接触者

1、飞机

(1)一般情况下,民用航空器舱内非典病人或疑似病人座位的同排和前后各三排座位的全部旅客以及在上述区域内提供客舱服务的乘务员。

(2)乘坐未配备高效微粒过滤装置的民用航空器,舱内所有人员。

2、铁路旅客列车

(1)乘坐全封闭空调列车,病人或疑似病人所在硬座、硬卧车厢或软卧同包厢的全部乘客和乘务人员。

(2)乘坐非全封闭的普通列车,病人、疑似病人同间软卧包厢内,或同节硬座(硬卧)车厢内同格及前后邻格的旅客,以及为该区域服务的乘务人员。

3、汽车

(1)乘坐全密封空调客车时,与病人或疑似病人同乘一辆汽车的所有人员。

(2)乘坐通风的普通客车时,与病人或疑似病人同车前后3排座位的乘客和驾乘人员。

4、轮船

与病人或疑似病人同一舱室内的全部人员和为该舱室提供服务的乘务人员。

5、日常生活、学习、工作中,曾与非典病人或疑似病人自其出现症状前3天起,有过较长时间近距离接触的下列人员:

(1)与病人或疑似病人共同居住的人员;

(2)与病人或疑似病人在一个教室内上课的教师和学生;

(3)与病人或疑似病人在同一工作场所(如办公室、车间、班组等)的人员;

(4)与病人或疑似病人共餐的人员;

(5)护送病人或疑似病人去医疗机构就诊或者探视过病人或疑似病人的亲属、朋友、同事或一般汽车司机;

(6)未采取有效保护措施,接触过病人或疑似病人的医护人员;

(7)其他已知与病人或疑似病人有密切接触的人员。

如与病人或疑似病人接触期间,病人有高热、打喷嚏、咳嗽、呕吐等剧烈症状,不论时间长短,均应作为密切接触者。

(二)一般接触者

1、民用航空器内除了密切接触者之外的其他人员。

2、乘坐非全封闭的普通列车,病人或疑似病人活动范围内除了密切接触者之外的其他乘客。

3、乘坐通风的普通客车,同一车上除了密切接触者之外的其余人员。

4、乘坐轮船时,病人或疑似病人活动范围内,除了密切接触者之外的其他乘客和乘务人员。

5、日常生活、学习、工作中,除了密切接触者之外,其他曾与非典病人或疑似病人短暂接触的人员。

二、处理原则

(一)密切接触者的处理原则

1、隔离观察期限为14天(自最后接触之日算起)。

2、交通工具中的密切接触者,离开交通工具后,应对其进行隔离观察。具体隔离地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在统一地点隔离观察或在家隔离观察。

3、日常生活、学习、工作中曾接触非典病人或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如接触时间是在非典或疑似病人出现症状后,应尽量安排集中隔离观察。如接触时间是在非典病人或疑似病人发生症状前,可在家隔离观察。

4、在家隔离者不得外出并要注意家人的防护。隔离观察期间应采取如下措施:

(1)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人员每日对病人的健康状况进行视察或电话联系并给予健康教育和指导;

(2)密切接触者应每天早晚各测试体温1次。

(二)一般接触者的处理原则

一般接触者原则上可以正常工作、学习。

1、对交通工具中的一般接触者,留验站人员应登记所有有关信息,并通报旅行者目的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同时应向一般接触者讲明情况,告知其回到家中或住地后,应及时与当地疾病控制机构联系,由当地疾病控制机构指定的社区医务人员对其实施2周的观察。在观察期间,一般接触者应尽量减少与他人的接触,每天早晚各测量体温1次,并向基层或社区医务人员报告,医务人员应每天与他们取得联系,并给予必要的健康教育和指导。

2、日常生活、学习、工作中曾接触非典病人或疑似病人的一般接触者应在接触后的14天内尽量减少与他人的接触,每天早晚各测量1次体温。

所有的接触者,在观察期间内,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立即通知当地负责转运的医疗机构,由其尽快运送到当地的发烧门诊就诊。



二○○三年五月八日